| (一) 驗證三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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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驗證的過程當中,分為三階段「驗證程序圖」。分述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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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第一階段:受驗系統的驗證資料初始化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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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階段由驗證單位提供測試資料檔案、格式、資料,請受驗單位自行至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網下載區下載初始資料檔案,並將初始資料轉入受驗證系統,作為驗證開始之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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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第二階段:執行驗證案例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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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本階段之測試驗證,驗證單位指派驗證人員與受驗單位代表,在驗證單位指定之驗證場所,共同執行驗證案例。並以驗證單位購置之美國Compureware公司發行之TestPartner軟體,將所有驗證案例執行過程以及資料錄製存檔,以備日後查考。另驗證單位除依據檔案管理局所訂定之驗證規格進行驗證外,將依前述驗證規格,設計驗證個案(不公開),並採隨機抽取其中任一個案方式,對每一受驗單位實施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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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第三階段:驗證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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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階段分為三部份,分別為紙本驗證、數位內容驗證與目錄匯送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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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驗證結果與發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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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完畢由驗證單位執行驗證者在「驗證報告書」內,逐項標示各驗證項目是否通過驗證,未通過之項目敘明未通過之原因與改善內容。驗證結果須報請驗證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始得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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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驗證單位驗證結果有異議者,應以書面提出申復(申復表格請至網站下載),提交下一次驗證審核委員會議討論,並於會後5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回覆申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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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復以1次為限。於收到驗證未通過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未向驗證單位提出書面申復者,視同已接受驗證之結果,不再接受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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