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促進檔案之開放、運用與管理效能及持續提升各機關檔案管理系統之品質,並同時確保公文檔案從產生、應用至保管週期過程中,能有共通的格式與標準,行政院修訂函頒之「 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 」(104年7月修訂版),為機關推動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化重要依據。....
110年度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作業正式開放受理! 110.02.09 close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開始日期: 110.02.09結束日期: 110.12.31 110年度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作業正式開放受理!!今年度受理期限為:110年2月9日至11月15日止,歡迎有意願申請110年度文檔系統驗證作業的機關(構)與系統廠商,先行至本網站認識驗證瞭解申請流程,再至下載專區(驗證相關文件)下載今年度驗證初始資料與合約(請注意合約與初始資料分開,請務必下載2種檔案)同時提醒,申請表與自評表皆改為線上填寫,機關(構)與系統廠商可先行註冊加入會員,填妥相關資料,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不吝與我們聯繫:02-2553-3988 分機393。 3/24(下午)新版驗證規格廠商說明會,歡迎報名! 110.03.08 close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開始日期: 110.03.08結束日期: 110.04.30 因應行政院於109年 12月修正函頒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調整重點包含:新增便簽格式、中文字碼採用 Unicode編碼、線上簽核欄位異動 (新增機關欄位 )、檔案管理欄位異動(新增加簽時間 )、內部用欄位調整、保存狀況代碼調整等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規格亦將同步更新改版。為使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開發廠商瞭解更新內容,謹訂110年3月24日(三)14:30-16:30於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貝塔廳辦理新版驗證規格廠商說明會。本次會議將就新版驗證規格與檔案目錄彙送處理規則相關注意事項進行說明。每間文檔系統廠商至多可派員3位代表與會,本次會議採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eMDhbGJUPkgodapp9。如有其他問題,請不吝與我們聯繫(02-2553-3988#393)! 文檔系統無障礙功能檢測指引,供各界參考 110.02.09 close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開始日期: 110.02.09結束日期: 110.12.31 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務系統無障礙檢測指引,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就文檔系統研擬「文檔系統無障礙功能指引」,提供各界參考使用。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不吝與我們聯繫:02-2553-3988分機393。 賀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V4.0」於109年12月4日通過 NAA EDRMS-1:2015、 NAA EDRMS-2A:2015、NAA EDRMS-2B:2015驗證 109.12.04 close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開始日期: 109.12.04結束日期: 111.12.02 賀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v4.0」於109年12月4日通過 NAA EDRMS-1:2015、 NAA EDRMS-2A:2015、NAA EDRMS-2B:2015驗證。更多驗證名單請至驗證公布欄查詢。 賀 勞動部「公文資訊管理系統V4.0」於109年11月6日通過 NAA EDRMS-1:2015、 NAA EDRMS-2A:2015、NAA EDRMS-2B:2015驗證 109.11.06 close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開始日期: 109.11.06結束日期: 111.11.06 賀 勞動部「公文資訊管理系統V4.0」於109年11月6日通過 NAA EDRMS-1:2015、 NAA EDRMS-2A:2015、NAA EDRMS-2B:2015驗證。更多驗證名單請至驗證公布欄查詢。
1. 關於驗證證書之效力期間? 105.06.20 依據驗證證書通過效力聲明,第(六)點規定驗證證書以「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實施期間為效期。舉例說明若通過驗證系統之證書,係以文檔規範(99年12月修訂)為效期,然104年7月8日行政院函頒修訂「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故該驗證系統證書即為失效。故建議當法規修正時,機關也應同步調整公文系統功能並申請驗證作業,以確保系統符合現行法規之標準。 2. 因本(104)年度申請驗證採新版本驗證規格(NAA EDRMS-1:2015),如機關欲申請金檔獎可否檢附103年度驗證證書呢? 105.06.20 機關如有意報名參加第14屆金檔獎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依據「第14屆金檔獎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評獎實施計畫」公文及檔案管理系統功能完整之衡量指標,機關可配合查核方法規定,檢附通過100年(含)以後「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驗證證書 (含影本 )。 3. 驗證作業是否需全部通過才算通過,還是通過某比例就算通過? 105.06.20 本驗證作業通過的標準是必須依據驗證規格中,所有驗證步驟通過,才算通過。 4. 如未通過驗證作業,若再次送驗,是否只需驗證上次未通過的部分呢? 105.06.20 凡驗證作業經驗證委員會審核不通過者,如再次送驗時,必須依據驗證規格內容全部重新驗證,因此,全部流程(包括申請與驗證)皆與初次驗證完全相同。 5. 請問驗證作業除依據網站公佈之驗證規格外,是否尚有其他驗證項目? 105.06.20 實機驗證時除依據網站公佈的驗證規格進行驗證作業外,本會將依據前述驗證規格,設計驗證個案(不公開),並採隨機抽取其中任一個案方式,對每一受驗單位實施驗證。此驗證個案為驗證規格中要求的項目範圍,僅資料數量不一樣。此抽驗部份若有不通過之情況,驗證結果亦不通過。 6. 請問驗證通過後,最快可於何時拿到證書? 106.01.04 由於驗證證書須待驗證委員會審核,確認無誤後會先在驗證網公告通過,證書部分因需要檔案局與中華軟協用印,相關文件用印皆以公文往返,故整體來說申請單位拿到證書時間應為驗證次月的中下旬。 7. 請問驗證通過之證書是否可適用於同時使用本系統之所屬單位? 106.01.04 若機關所使用之系統與上級機關相同,建議可由上級機關申請驗證。若是同機關多單位使用相同系統,如:醫院有北中南分院,同時使用同一套系統,亦可由3個分院單位聯名申請驗證。